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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规定形同虚设

2002-03-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新赛季前,中国足协规定,每场比赛各队须有两名21岁以下的年轻球员出场,目的是督促各俱乐部加强后备力量建设。曾有人问足协联赛部主任杨一民:“21岁以下队员上场一分钟,算不算完成指标?”杨一民回答:算,但教练们应该不会这么做吧?

“应该不会”出现的情况,偏偏出现了。甲A第二轮云南红塔队与北京国安队的比赛中,红塔队21岁以下球员李治、石俊以及国安队的杨昊,都是在最后10分钟内被替换上场。

这样的现象并非个例。据不完全统计,在参加今年全国足球甲级联赛的球员中,21岁以下的有168人。如果在每轮比赛中,所有球队都能按照足协规定,派出至少两名21岁以下的球员,那么至少会有28名年轻球员上场。但是在甲A联赛第二轮比赛中,只有13名年龄在21岁以下的球员出场亮相,他们中的绝大多数还是在比赛进行到最后10分钟才出场的,显然是在“敷衍”足协。

尽管本赛季取消了升降级,但很多教练为了追求成绩和名次,依旧把宝押在外援和老将身上。这样一来,在讲究适者生存的环境下,俱乐部只能打擦边球:当比赛已成定局,年轻队员就上场去晃悠一圈。这样的走过场既能保证球队成绩,同时也完成了足协的硬性指标,可谓“刀切豆腐两面光”。

不能忽视的是,大部分21岁以下球员本身实力也不过硬,是他们得不到重用的一个重要原因。(《解放日报》2002.3.20陈华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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