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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输液收费没谱

2002-03-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林女士近日向记者反映,她在北京某大医院看急诊,坐在走廊里输了半小时液,没看见有暖气,可竟被收了5元暖气费。医院还收了观察费,可输液期间根本没有人出来观察过问。林女士第二天又到另一家医院看急诊,这次则被收取了暖气费4.5元,床位费10元,观察费10元,卫生材料费7.1元。

记者与第一家医院取得了联系。对方表示医院收暖气费是有依据的。但承认:“一般占用观察床位一天的病人要收取暖气费,既然该病人不属于这种情况,我们可以退她钱。”第二家医院也承认,因床位费中已含有一定的观察费用,另外的10元观察费不应收取,可以向病人退回。

看来,两家医院都存在错收病人输液组合费的问题。一位医务工作者向记者透了底,原来有关的收费条目规定不够明细,有漏洞可钻。只要觉得靠谱就统统收了。“即便多收了费,只要态度好,应付两句,患者也不觉得有什么。可遇到态度差的,这事就给揪出来了。”

(《北京日报》2002.3.25 饶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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