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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通过“教师学术道德规范”

2002-04-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大学3月15日出台的《教师学术道德规范》规定:教职员工、科研工作者一旦有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将面临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的独立调查。学校在人事录用、晋升、项目审批和考核评估之前,将首先调查候选人是否遵守学术道德,并实行一票否决制。校长办公会根据学术道德委员会的建议,给予违规者警告、记过、降级直至开除的处分。(《京华时报》2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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