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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同居怀孕被赶不受法律保护

2002-04-1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陈女士六年前和王某相遇并相爱,两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一直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今年“丈夫”知道陈某怀孕后,要将她赶走,与另一女人结婚。陈某想不通:“《婚姻法》不是有规定,事实婚姻受到法律保护吗?”法律热线的工作人员遗憾地告诉她:依照新《婚姻法》的规定,他们二人目前的生活状况不属于事实婚姻,而属于同居关系,是不受《婚姻法》保护的,男方可以自由结婚。(《北京娱乐信报》200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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