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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龄问题纳入联合国重要议程热点报道

2002-04-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目前,全球老龄人口总数已达6.29亿,平均每10个人中就有一位60岁或60岁以上的老人。联合国第二届世界老龄大会12日在马德里闭幕,通过了《老龄问题国际行动计划》等重要文件,强调要把老龄问题纳入各国的发展战略之中。

瑞典:为老人撑起保护伞

记者前不久访问了瑞典。在斯德哥尔摩,记者在一位上海老乡家小聚,见到他们一家老少三代其乐融融。男主人告诉我,他是在十多年前赴斯德哥尔摩留学的,后来找到了一份工作,就在这里定居下来了。五六年前,他把老母亲从上海接来,试着为母亲申办定居手续,想不到居然办成了。

更想不到的是,他母亲不但从此每月可以领取3000克郎的养老金,还获得政府分配的一套公寓。他后来才明白,早在1956年,瑞典议会就通过一项社会福利法,明文规定,子女和亲属不再负有赡养和照料老人的义务。因此在瑞典,所有的老人都有自己的住房。

第二天我采访了瑞典政府社会保障专家帕尔梅先生。帕尔梅介绍说,在上个世纪的七八十年代,瑞典政府开始推行慷慨大方的高福利政策,凡经济困难的家庭,政府就会给予补助。结果是吃福利的人越来越多,政府的负担越背越重,国家经济不堪重负。瑞典从90年代初开始改革社会保障体制,实行在全民统一保障的标准基础上,福利待遇和工龄长短、工资高低挂钩。家境困难而没有工作的,只享受基本待遇,而工作时间越长,工资挣得越高的人,得到的补贴越多。这样一来,人们就不会呆在家里吃福利,而是千方百计上学进修,学本领,努力工作。人们对自己的前途很有把握,结果是社会更为稳定,经济发展就更快。

瑞典人通常要交纳30%左右的所得税,但他们大多表示,虽然税缴得比较多,但享受到的社会保障也是实实在在。大部分老人的养老金的数额相当于退休前工资的70%,应付日常生活绰绰有余。(《文汇报》2002.4.16 卢宝康 文

巴西:“年轻”国家重视老年人保障

巴西是个“年轻”的国家,其60岁以上人口仅占全国人口的8.6%,但保障老年人权益一直受到巴西政府和社会的重视。近十年来,巴西先后以法律形式对政府和公共部门应为老年人提供的服务和老年人应该享有的权利作出了规定。

65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60岁以上的老人可以免费进入政府管理的公园和游乐场所。公立医院普遍按法律规定设立了老年专科。

67岁以上的老人,如果能证明自己无收入也得不到子女的赡养,或人均家庭收入不足国家规定最低工资的四分之一,就可以到国家社会保险局申请领取一份最低工资。

但由于缺乏雄厚的经济基础支持,一些措施的实施尚不能完全落实。(《老年生活报》2002.4.12 杨立民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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