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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穿多胞胎内幕是否侵犯隐私

2002-04-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道,前不久,南京的陈某生下了“四胞胎”。某记者从一位医生无意发表的“看法”中得知,她并非自然受孕,而是到医院做试管婴儿手术的结果,于是在媒体上公布了这一消息。“四胞胎”是试管婴儿成了公开的秘密,周某夫妇遂以医院和媒体侵犯其隐私为由,欲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

报道说,周某夫妇为了孩子已花去了11万元。他们之所以愿意多花钱去外省做试管婴儿手术,就是想隐瞒孩子的出生之谜,否则会给他们和孩子带来巨大的精神压力。从这个角度看,多胞胎内幕无疑属于周某夫妇的个人隐私。

未经周某夫妇同意,医院将人工手段受孕的事情告诉记者,而记者又将这件事在报纸上公开发表,最终使周某夫妇害怕泄露的事情众人皆知。医院和媒体的行为已构成泄露他人隐私的侵权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医生未经周某夫妇同意而泄露他们的秘密,也违反了职业医师法的相关规定。

(《湖北法制报》200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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