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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无权转让监护权

2002-05-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乌鲁木齐市某职高女生吴涓(化名)因谈男朋友多天没有回家。父母劝她以学业为重,她竟赌气说:“我快16岁了,我有这个权利。前几天我住在他家里。如果你们反对,就把我的监护权转给他妈妈吧。”吴涓气呼呼地写了一份要求脱离父女关系的书面申请,并称要递到法院。对此,乌鲁木齐法院告知,吴涓未满16岁,还在上学,未成年人无权决定监护权的转移。

(《北京晚报》20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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