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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官英年早逝值得关注

2002-05-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侦破震惊国内的靳如超爆炸案后的一个多月内,河北三名青壮年警官先后病逝在工作岗位上。

2001年3月20日,年仅32岁的邢台县浆水派出所长刘朝辉,在连续高强度工作27个小时后,劳累过度,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同年4月23日,石家庄市彭后街派出所所长赵庆祥感觉身体有病,但一直忙于“严打”,没有诊治。直到4月27日病情加重,他才在单位打点滴,4月30日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医生说,如果赵庆祥及时治疗,是完全可以治好的。4月18日,秦皇岛市公安局巡警防暴支队防暴大队大队长田川病逝,年仅38岁。

据了解,忙于工作积劳成疾是警察英年早逝的重要原因。但有关专家认为,警察用在一时,也要养在千日。

造成民警劳累过度有诸多方面的原因,而工作布置两条线是造成民警劳累过度重要原因之一。一位警官说,一方面警察要完成各级公安机关下达的任务,另一方面还要完成政府部门布置的工作。如某地政府要搬迁一家市场,摊主们不乐意,但政府部门已出了告示,于是调动警察强行搬迁。与此同时,公安部也布置了工作。警察就不得不白天执行搬迁任务,晚上接着搞清查。

一位公安部门的领导坦言,使用警力不计成本和不讲科学,非警务工作的加入,更加重了警察的辛劳。现在许多地方的警察其实已是疲惫之师。警察在业务上归公安机关领导,人员和资金归政府部门管,这就势必造成警察要应付两方面的工作。

最让警方隐隐作痛的是,付出与回报的严重不平衡。尽管国家规定警察的待遇相对高于其他国家机关,但许多地方的警察甚至拿不到全额工资。

看来,避免警察因积劳成疾、英年早逝的现象再次发生,是一个迫切的问题。(《北京青年报》2002.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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