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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文化运动和五四运动的重新认识

2002-05-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直到今天,人们才开始发现,所谓“五四新文化运动”,不过是两场截然不同又互相关联的运动——“新文化运动”(1915年)和“五四运动”(1919年)的戏剧性组合而已。

“新文化运动”是以西方为参照尺度、以历史进步为诉求的意识形态革命,试图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彻底清算,它遵循的是文明的开放、趋同和人类的公共性原则。“五四运动”则是一场由青年民族主义者发起的民族自卫运动,与“新文化运动”恰恰相反,它最初是捍卫国家主权的爱国主义,而后则演变成了更加广泛的民族主义思潮,它遵循的是自卫、收缩、排外和民族主体性原则。

这两场方向和性质截然不同的运动,长期以来被主流历史学家混淆,并且总是用“五四运动”来取代“新文化运动”,从而把后者变成“五四运动”的一个细弱的精神附庸。

然而,知识界在为这两场运动划清界限的同时,又犯了一个新的技术错误。这两场运动实际上是左手和右手的关系,左右手固然要加以区别,但它们仍然是同一躯干上长出的东西,与其说是左右相搏,不如说是左右互补。它们的亲昵关系到了上世纪20年代初就已经昭然若揭。由于陈独秀的个人努力,这两场运动发生了戏剧性的汇合,进而演变为激进的政治革命。(《社会科学报》200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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