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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灵活就业新机制

2002-06-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国内最早开始非正规就业探索的上海,目前每月新增近400户非正规劳动组织,能解决4000人以上的就业问题,相当于每月新开一家大型企业。

上海已在市、区(县)、街道(乡镇)分别建立了服务机构,形成三级服务支持体系,专为非正规劳动组织及其从业人员提供各类支撑性服务。在政策配套上,非正规劳动组织可以不进行工商登记,三年免税;还可以申请50万元以下、为期两年以内的开业贷款。符合条件的非正规劳动组织,劳动部门鼓励和扶持其及时转制为小企业。同时,上海还将非正规劳动组织从业人员纳入基本社会保险范围,规定他们的缴费比率比正规部门低14.5%,不仅大大降低了他们的实际缴费负担,而且使这些就业者在生病、失业、退休时,也能与正规部门从业人员一样,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失业、养老等社会保险待遇。(《工人日报》2002.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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