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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O真相

2002-06-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CEO,即首席执行官,是美国人在20世纪60年代进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时的产物,它的出现代表着将原来董事会手中的一些决策权过渡到经营层手中。其目的是解决传统的“董事会决策、经理层执行”的公司体制带来决策、执行之间的脱节问题,以便加快决策的速度和强化执行的力度,减少决策成本。

CEO与总经理,形式上二者都是企业的“一把手”,但CEO既是行政一把手,又是股东权益代言人,是董事会成员,总经理则不一定是董事会成员。CEO对企业经营负根本责任,但不会像总经理那样过多介入公司的具体事务。CEO做出总体决策后,具体执行权力就会下放。所以,CEO就是50%的董事长加上50%的总经理。在美国,CEO一般由董事长兼任。

一般来讲,CEO的主要职责有三方面:一是对公司所有重大事务和人事任免进行决策。二是营造一种使员工愿意为公司服务的企业文化。三是把公司的整体形象推销出去。

表现卓越的CEO总是公司的思想领袖。在我国,那些对公司的发展壮大起了非常大的作用,其个人威望对企业有强大影响力的总经理、总裁,就非常类似于CEO。(《发展导报》200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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