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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封杀“王海”引争议

2002-07-1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近日,正在征求意见的上海市消法修订草案,对“打假英雄”王海式的“知假买假”行为作出了新的解释:消费者是指为生活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个人,而以打假为目的的购买行为则不属于消费者行为,因而不受立法支持。该草案在上海市民中引起强烈反响。

被称为“上海王海”的王海东说:“购买数量超出日常生活需要,难道就不是消费者?”许多上海市民指出,在当前情况下,仅仅靠几个职能部门来打击假冒伪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发动更多的群众。不管买多少,只要商家存在欺诈行为,都应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退一赔一。而“知假买假”式的打假有利于社会公益。反之,则会进一步助长造假行为。(《生活时报》200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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