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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为何不购买“黑名单”

2002-07-2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针对不讲信用现象的泛滥,中关村于2001年12月1日正式启动中关村企业信用制度试点工作,由中关村企业信用服务中心,把存在违纪违法情况的企业列上“黑名单”,为企业提供有偿信用服务。遗憾的是,来购买“黑名单”的企业少得可怜。深究一下背后的原因,也许对于了解建立信用制度的必备条件以及它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是有益的。

“黑名单”的权威性及信息的可靠性够吗?中关村企业信用服务中心提供的“黑名单”只局限于中关村内的企业,而没有能力为中关村外的企业建立信用档案;其次,受现有的税收、银行、工商管理等制度的制约,信用服务中心难以及时获得有价值的信用记录;另外,由于信息库比较小,导致每一单的信息服务费用比较高。

企业购买信用服务受到现实交易规则的影响。在目前的交易规则下,“关系”比“信用”似乎更重要。即使交易者发现对方有不良信用记录,但如果他知道对方有“关系”资源,而且能给他带来利润时,他就可能与之发生实际的交易关系,甚至付出本人违背诚信原则的代价也在所不惜。

信用购买力的强度与市场秩序有关。现代信用机制是建立在市场经济规则的基础之上的,其最基本的制度规则就是交易边界清晰的产权制度。在此制度下,如果谁不讲信用,那他将遭遇灭顶之灾。所以,交易主体不仅自己要信守诺言,而且对交易对手的信誉状况也非常关心,从而对信用服务有着持续的需求。而我国尚处在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之中,市场经济规则尚不健全,这就制约了市场参与者对信用信息的需求。由此可见,信用制度的建立,关键还是产权制度的重构。(《经济日报》2002.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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