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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警报“半途而废”想到的

2002-08-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郑州市7月19日傍晚发生的特大冰雹,共造成4.9亿元经济损失。由于冰雹来得突然,且正值下班时候,造成15人死亡,多人受伤。而据报道,在冰雹灾害到来之前的一个小时,气象部门曾发出警报,但这警报只通报到有关部门,并未到达老百姓那里。

这警报对于老百姓而言是“半途而废”。为防止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公布灾害信息必须经过一定的程序,谨慎从事,这一点不难理解。但气象部门将灾难信息传达给有关部门后,有关部门应该经过怎样的程序将信息再传达给老百姓?这其中有什么样的规章?由什么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些似乎一直没有人对老百姓讲明白。于是,即使发现相关征兆,老百姓也不知道向哪个部门报告,出了事之后,也不清楚该哪个部门负责。甚至有人怀疑,相关信息会不会被“有关部门”这个“二传手”截留?

这次特大冰雹灾难警示人们:面对一些突发性的自然灾害,我们有必要对现行的灾难预防机制予以反思。如果此类灾害的预报不能及时让老百姓知道,虽然它们是天灾,但谁又能说里面没有掺进“人祸”的因素?(《工人日报》200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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