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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住宅不许私安电网

2002-08-0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7月1日,宁夏人鄢希卖爬上西安市华清路一居民楼的3楼行窃,由于该户居民为防贼入室,将封闭阳台的铝合金通上电,致使鄢触电坠楼摔死。此消息引起强烈反响。

许多西安市民对这户居民的做法表示理解。一名刘姓青年说,他家安着防盗门防盗网,可谁知小偷竟趁自己上班的时候,在他家门口打了个直径达七八十厘米的大洞偷东西。各种防盗办法他也用过,但效果并不理想,他也想装带电设备来防贼。

对此,公安机关的回答:居民住宅不允许私自安装电网。根据有关规定,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均属于妨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处以罚款或警告。

目前,西安市许多住宅区盗窃案屡有发生,一些读者认为,小偷遭电击摔死纯属罪有应得。对此,陕西蒋虎军律师认为,鄢希卖偷盗行为虽然违法,但侵犯的只是受害者的财产权,被盗者并不能因此而剥夺他的生命权。法律强调生命权大于财产权,一切应当依法办事。(《北京晚报》2002.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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