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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工头高塔抛遗书扰乱公共秩序被拘留

2002-08-2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今春,从江苏省来黑龙江省大庆打工的汪庆明和建筑商新天问开发公司签订了承包合同,之后,他带领50多名民工开工了。半年过去,6.9万元工钱未能兑现。

汪庆明说,他多次找新天问开发公司讨债,一直没有结果。后来经有关部门干预,公司才付给3万多元钱,还有3万多元公司拒绝支付。7月8日下午,汪庆明爬上医院锅炉房50米高的大烟囱,声称建筑商不给工钱就从烟囱顶上跳下。经过警方两个多小时的现场调解,开发公司还债1.5万元。

事隔一周,汪庆明又于7月16日早晨爬上了80米高的发射塔。他在塔尖上往下飘撒“遗书”:我给新天问开发公司干活……我要用生命换回工人的血汗钱。请政府、公安、记者帮帮我……

公安人员、新闻记者真的都被汪庆明“调”来了,轮番向汪庆明喊话,动员他下来。然而,他无动于衷。9时左右,开发公司的负责人来到现场:“你下来我们就给钱,我们对此事全权负责。”但汪只是摆摆手。10时30分,两万元现金被送到现场。他将事先准备好的绳子用砖头垂了下来。警察把两沓钱拴在绳子上,汪慢慢地拽上去。然后汪才下来。

汪庆明承认在第一次爬烟囱前已拿到了建筑商支付的3.61万元,但是,据说这些钱他只给工人开了3000多元。建筑商在汪第一次爬大烟囱时又给了他1.5万元,然而,他对工人说只拿到2000元钱。剩下的钱还没有到约定付给的日期,汪庆明就又登高塔威逼,开发公司认为汪庆明行为属于诈骗,要起诉他。

汪庆明两次爬高“以死逼债”,导致交通被堵塞。大庆警方积极采取解救措施,把塔下的路段戒严,并在塔下铺上了救生气垫。警方认为,汪庆明扰乱公共秩序,在社会上造成了很坏的影响,将其依法行政拘留。(《人民公安报》2002.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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