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祛斑霜险些“去”了命

2002-09-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8月23日,辽宁省的侯会新来到新民市一家购物广场,买了一盒两瓶装的标有“A.B青春素美白祛印消斑霜”的化妆品,到家后按盒内说明书要求在手臂皮肤上进行了“试敏”,一天后没有发现不良反应,于是开始涂在脸上。当日下午4时许,侯女士浑身出现红肿、瘙痒并伴有呕吐症状后昏迷,她的家人立即将她送往医院抢救。

因为病情重,医院立即对其行气管切开术,以保证呼吸道畅通。29日,侯女士终于摘掉氧气罩,脱离危险,但说起话来十分艰难。

事发后,卫生防疫站工作人员来到商场化妆品柜台进行调查了解,发现这种产自广州的化妆品装在一个盒子里,分为A、B两瓶,瓶子是蓝色的,保质期为两年。但找遍包装与说明书,没有发现厂家的联系电话,而地址也不十分具体。(《辽沈晚报》200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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