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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空调:维权?勒索!

2002-09-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闹市三砸双菱空调

今年3月14日、28日和5月13日,在南京和上海的闹市街头,分别上演了“双菱”空调被砸事件。国内多家媒体作了报道,善良的人们也为当事消费者的遭遇愤愤不平。

被砸空调的主人是江苏省连云港市黄海度假村的老板陈恩。陈恩称,去年4月份为度假村购买了84台双菱牌空调,噪音很大,而且当天就坏了6台,宾馆没人来住,宾馆的玻璃窗被周围愤怒的居民砸得千疮百孔。度假村最终被迫停业整顿。陈恩为此专门请连云港市环保部门和江苏技术质量检测中心检验,结果认定双菱空调为不合格产品。在向厂家索赔500万元被拒,万般无奈后,他只好砸空调来泄气。

厂家蒙受巨大损失

砸“双菱”空调事件曝光后,一时间,数千万元的退货单像雪片一样飞到双菱公司,各地经销商纷纷提出中止与“双菱”的销售合同。双菱公司一下子陷入产品滞销、生产停顿的状况。此次事件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70万元以上,销售损失在3000万元以上,双菱品牌的声誉损失更是难以估量。忍无可忍之下,4月26日,双菱公司向上海市奉贤公安分局经侦支队报了案。

警方调查揭开真相

侦查员来到连云港进行外围调查。调查所得情况与报上曝光的完全相反:在里面过夜的5名客人称空调质量很好,噪音也不大;而与度假村仅3米之隔的居民也反映,不存在空调噪声影响他们正常生活的问题。

侦查员在调查中还得知,陈恩等人在南京作鉴定时,第一次作出来的结果为合格,他们塞给鉴定人2000元,要求作第二次鉴定,于是鉴定人用失灵的仪器,得出了一个“噪音超标”的结论。上海警方还委托上海技监局质检所和国家技术质量检测中心对该批空调作了鉴定,检测结果为噪声及制冷制热等重点指标均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警方认为,陈恩等人存在着恶意捏造事实并实行敲诈的嫌疑。5月20日,陈恩等三人被刑事拘留。

贪心记者参与其中

经过审讯,陈恩等人交代,由于承包的黄海度假村地点偏僻,生意不景气,付不出剩余的10余万元货款,遂以空调存在质量问题为由向双菱公司索要钱财。今年3月上旬,在陈恩多次敲诈双菱公司钱财无着的情况下,南京某报记者钱广如出主意,趁“3·15”消费者权益日之机,利用媒体向双菱公司施压,来了一个“砸空调、泄民愤”的“新闻策划”,并索取了8000元的“好处费”。

目前,涉嫌敲诈的4名当事人即将被提起诉讼。据悉,这是国内破获的首例损害商品声誉案,也是我国1997年修改刑法以来,新设立的损害商品声誉罪首次被启用进入刑事诉讼程序。

厂家权益也要保护

华东政法学院刑法教授薛进展分析,目前社会关注的重点往往在如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上,而对于如何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商业和商品声誉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则关注较少。双菱空调被砸案件将如何保护企业的商业声誉问题摆到了社会面前。

专家认为,在中国消费者对不久前“砸大奔”、“砸冰箱”等新闻还记忆犹新的情况下,这起中国首例损害商品声誉案的侦破,以及最终判决,对于如何正确处理消费者与生产商的纠纷以及生产商如何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北京日报》2002.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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