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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条“黄”信息判赔二千元

2002-09-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徐萍系郑州市某单位会计,因业务关系认识了李光,两人相互留下通信方式。今年6月25日,李光给徐萍的手机上发了一条黄色短信息,其内容极为下流,不堪入目,却恰巧被徐萍的丈夫看见。二人为此大吵了一场,感情开始恶化。深爱着丈夫的徐萍遂找到李光,要求其当面向丈夫解释清楚并赔礼道歉。遭到拒绝后,徐萍于7月29日以性骚扰为由将李光告上法庭。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光的行为已经构成了侵犯他人人格尊严权。近日,郑州金水法院公开审理了这起全国首例因发短信息而引发的“性骚扰”侵权案,法院判令李光赔偿徐萍精神损失费2000元,并向徐萍书面赔礼道歉。(《羊城晚报》2002.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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