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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给儿子注射艾滋

2002-09-1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美国一名叫布赖恩·斯图尔特的男子为逃避儿子的抚养费,竟狠毒地将带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注射到出生才11个月的儿子身上,致使儿子感染上艾滋病,生命垂危。

1990年初,斯图尔特起劲地追求珍妮弗。在二人相识13个月之后,他们的儿子降生了。在他们以后同居的几年里,斯图尔特一直否认与孩子的父子关系。当他们分手时,他拒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后来,珍妮弗一纸诉状将斯图尔特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处斯图尔特每月支付267美元的抚养费。1992年2月6日,当时在另一家医院做抽血化验师的斯图尔特到医院看孩子。有人看到他披着一件实验室的白大褂,偷偷地溜进了孩子的房间,孩子的母亲曾有20分钟的时间离开斯图尔特和他的儿子。当她返回病房时,房间门紧闭着,她说,老远就听见孩子在尖叫啼哭着。孩子原定当天出院,但就在斯图尔特探望的两小时内,这名婴儿的病情急转直下,经紧急抢救才转危为安。接下来5年中,医生们一直无法找到孩子的病因。直到1996年5月17日,孩子在圣·路易斯儿童医院被最后确认感染上了HIV(艾滋病)。可是当时没什么证据表明孩子受到过性虐待,或者接受过合法的输血治疗,这两种情况是传染HIV的主要途径。

今年9月中旬,密苏里州的法庭开始审理这宗罕见的案件。检察官指控斯图尔特把带有HIV病毒的血液注射到了自己儿子的身上,企图以此逃避支付儿子的抚养费。检察官指出,由于被告的工作性质,他完全有条件获得注射品和其他血液产品。孩子的母亲回忆说,斯图尔特曾告诫她,决不要期望从他那里得到一个子儿的抚养费,因为孩子绝不会活过5岁。斯图尔特的另一个前女友也作证说,斯图尔特曾告诉过她,其子患有艾滋病。

斯图尔特被指控犯有一级伤害罪。如果罪名成立,那么他将面临终身监禁。(《检察日报》200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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