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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将公示政府重大决策

2002-10-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深圳市将于年底出台《深圳市重要经济社会决策事项公示办法》,每个市民就政府的某项重大决策提出的意见,将会给予具体答复,并记录在案。

据称,已起草完毕、年底将出台的这一公示办法,明确规定政府今后有什么重大决策必须公之于众,广泛征询市民意见,并将意见进行归纳,哪些可以接受,为什么,哪些不能接受,又是为什么,并将这些意见存档管理,以便今后如发现决策有误,可将市民意见调出看有没有这方面的警示,当时决策者又是如何对待的。(《羊城晚报》2002.9.27谢孝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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