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烧了森林罚栽树

2002-10-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2年4月6日,四川古蔺县芦荫村69岁的黎伯伦在自家责任田铲除田边、坎上的杂草,随后把杂草堆放在田中间点燃,准备焚烧后当肥料。不巧遇上大风,燃烧着的杂草被吹进相邻的石宝林场的原始森林中,引发森林火灾,烧毁林地457.7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1.06万元。

古蔺是一个林业大县,因锄草烧灰积肥引发森林火灾的事件屡有发生。但因相关法律中对构成森林失火犯罪的标准高(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所以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仅占20%左右。即使被追究,处罚也较轻,一般都处以缓期。也没有对肇事人追究过任何民事经济责任——林区内的农民经济条件差,赔不出钱来。所以判决对农民的触动不大。

今年8月1日,黎伯伦被古蔺县法院以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并同时判处他补种因他而烧毁的29484株林木,恢复457.7亩林地。这是四川省首次采用栽树的方式对火灾造成者进行处罚。林业部门免费提供树苗,让黎伯伦以栽树来赔偿。今后对够不上刑事案件的过失毁林者,森林公安也将用行政处罚的方式让其栽树。

“自己栽不完,后辈继续栽。”黎伯伦一直对失火感到很内疚,他支持法院的判决。这次判决在村民中引起很大震动,现在大家都是把杂草背到远离森林的空旷地方,小心翼翼地烧了。

(《中国青年报》2002.9.27王绍兵 闵捷文)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