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挠头官司困扰法官

2002-10-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1年12月17日晚上,美国加州奥兰治县24岁的莫伊斯·瓦斯兰·伊巴拉与妻子塔玛拉·塞普尔在家中发生了口角,继而导致肢体冲突。冲突中,他们的孩子、一岁多的小克里斯托弗被伊巴拉用手拚命地摇晃,并狠狠地扔到摇床上,当即昏迷。孩子被立即送往儿童医院进行抢救。但为时已晚,小克里斯托弗成了永远无法苏醒的植物人。医生把结果公布后,伊巴拉被警方拘捕。他被指控犯有虐待儿童罪、肉体伤害罪。如果小克里斯托弗死去,那么,他就将面临谋杀罪的指控!

塞普尔不忍心孩子遭受痛苦,强烈要求法官同意将维持孩子呼吸的生命维持机的管子拔掉,而伊巴拉则怕孩子死去会导致自己被控谋杀罪,拒绝拔掉孩子身上的生命维持机。

目前,摆在美国加州奥兰治县法官理查德·比恩面前有两种选择,是支持孩子的母亲让孩子死去呢?还是支持孩子父亲让孩子保持昏睡状态活着?这一决断着实让法官处于尴尬的两难境地。上月底,加州奥兰治县法院着手审理这宗棘手案件。比恩法官当庭宣布剥夺孩子父母决定幼儿命运的权利。(《生活时报》200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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