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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民营经济解决就业的巨大能量

2002-10-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小企业历来是实现就业的重要途径。美国2/3以上的新增就业机会是由小企业创造的。法国政府实施鼓励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小企业发展的政策,通过资助失业人员创办小企业来增加就业岗位。在民营经济活跃的温州,似乎从来没有出现过就业的压力,因为当地一直有着自谋职业、创业生存的传统,并通过民营经济的发展,还吸收了大量外地的就业人员。

从产业的角度来看,积极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可以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这就要求政府实行就业导向的增长策略,鼓励发展能吸收大量就业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在这些产业中,民营经济起着主力军的作用。因此,再就业工作的重点,可以着眼于从政策环境上扶持那些能增加就业岗位的民营经济,鼓励下岗失业人员建立生产自救基地、创办劳动服务企业、兴办各种社会服务性机构和自谋职业。

从就业者个人的角度,则要转变不切实际的陈旧就业观念,特别需要强调劳动者自主就业。但现在不少城市中,人们往往还没有摆脱靠政府安排、等单位帮扶的心态,对“自主就业”的取向比较消极。比如,沿海某城市今年二季度劳动力市场用人单位29个,结果空岗率达71.4%。成交低的原因是,29个用人单位中,私营、个体户24个,用人需求占总需求的81.52%。而下岗职工要求到国有、集体、三资企业就业的占89.8%,愿意到私营个体的仅占11.2%。可见,这种“有事没人干”与“有人没事干”的结构性的劳动力过剩背后,是传统、陈腐的观念在作怪。在就业的问题上,态度和观念往往比技能更重要。以上海为例,民营经济在上海经济发展总量中已占有重要位置:2001年非国有经济占全市GDP的45.6%,工业总产值的89.3%,外贸出口的59.4%,纳税额的半壁江山。(《文汇报》20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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