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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孝顺遗产赠他人

2002-11-0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管孝顺不孝顺,反正老人财产最后得归自己”——如今,这种老黄历已经不大管用了。因为,越来越多的老年人表示:“子女不孝顺,我就把财产送给对我好的人。”

据天津市内六区公证处提供的信息:近两年来,天津市已有100余位老人通过遗嘱或公证放弃让子女继承财产,而赠给了子女以外的人。而在过去,这种情况则比较少见。

据有关媒体报道:天津市河北区85岁的老人孙某5年前患上尿失禁症,两个儿子、一个女儿对老人非常冷漠,很少上门看望。而老人的侄子却经常来照看,给他洗衣做饭,照顾得无微不至。今年8月份,老人在去世前,一纸遗嘱将2万元存款以及房产赠给了侄子。(《老年日报》2002.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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