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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社区将建“女性庇护所”

2002-11-0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广州将以社区为单位,建立一批“受伤女性庇护所”,庇护所将设有一定的食宿设备,专门为因家庭暴力、暂时无家可归的妇女提供物质援助。妇女庇护所还将配备适量的心理辅导人员、法律咨询人员,并吸纳一些热心妇女权益的义工,提供心理、卫生知识等全方位的帮助。

妇女庇护所将设立比较严密的保安系统,禁止个别情绪极端的家属或其他人进入,必要时对妇女的行踪也将保密。涉及刑事、民事案件的妇女,庇护所将配合当事人和公安机关进行取证等工作。

近年来,家庭暴力在我国呈上升趋势。据调查,在2.7亿个中国家庭中,30%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但是由于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受虐人不愿寻求法律保护,以致这类案件受到处罚的很少。因而,在加大法律保护力度的同时,建立社会性的保护、救援机构不失为有效之举。有法律界人士认为妇女庇护所对女性受害者有很大益处,可使其人身、心灵都能得到保护。但建立庇护所需要的经费比较大,资金来源将是面临的主要困难。(《人民公安报》200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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