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大学生索赔23万元

2002-11-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徐某是2000年毕业的大学生,不高的身材给他在择业中带来了一些压力。经多方咨询,徐某得知北京某医院可以实施增高手术且术后一年可以完全康复,没有任何风险。2000年8月9日,徐某在这家医院做了右腿增高手术。由于手术中损害了神经,术后徐某的右脚出现了不能向上勾、脚面麻木等症状,本应一周后进行的右腿骨“延长治疗”因此被迫推迟。徐某说,在“延长治疗”中,由于医院延长过快,使得他的右腿肌肉和神经都严重受损。2000年11月17日,医院再次给徐某实施了补救手术,但依然没有成功。徐某的右腿神经受损,膝关节、踝关节等部位位置异常,致使他至今不能正常行走。

徐某认为,医院在手术中出现重大失误,且长期向他隐瞒真实情况,为此,他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医院赔偿医疗费等费用共计23万元。朝阳法院已受理此案。(《北京晨报》2002.11.5)

手机光明网

光明网版权所有

光明日报社概况 | 关于光明网 | 报网动态 | 联系我们 | 法律声明 | 光明网邮箱 | 网站地图

光明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