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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经济出新招日本也要设“特区”

2002-11-10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1月5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并向国会提交了“结构改革特区法案”,该法案将在本届国会通过,并于明年4月1日开始施行。

日本的特区构想与中国改革开放初期的经济特区政策思路相似,但内容和形式却有很大区别。它不是将某个行政区域全面开放,而是鼓励一些地方自治区域发挥各自优势,在某个行业或技术领域放宽政府的行政条例法规限制,促进该行业领域的大发展,进而创造和发挥地方特色。这一构想是在今年4月开始研究的。截至8月底,日本政府共征集到各地方政府特区方案426个,如东京都的荒川区提出设立旅游国际交流特区,爱知县三河市提出设立国际汽车特区,福井县提出设立核能等新能源开发特区,山形市提出设立超精密技术开发区等等。

特区构想不可避免地将遇到官僚机构既得权益层的制约。比如,一些方案中提出企业经营医院、学校等的设想,就遭到了厚生劳动省和文部科学省的反对,理由是福利事业和基础教育不宜作为产业经营。同时,一些不合社会风俗的特区构想也被拒绝。如东京部、宫崎市等5个地方政府提出的设立赌场特区构想就因“违反赌博罪”而被排除在外。国家的外交、防卫、税收等重要领域也不在特区开放范围之列。(《中国青年报》200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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