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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帮我把遗体捐赠出去”

2002-11-24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甘肃74岁的谢光远老人是个退伍军人。日前,他对记者说:

13年前,我的儿子就给我买了寿材(即棺材),但我要捐赠自己的遗体。十几年里,我看过从国外购买器官的报道,听说过辽宁骨髓库无骨髓可藏的事,也见过大学里要教学无教具,只能用图片和模型的情况。我总想,我们中国那么多的人,为什么还要从国外购买器官,我们死后为什么不能把自己的器官捐出来呢?

说服老伴后,2000年元月我正式行动起来。我最先找工会主席谈了我的想法。主席很热情,对我的想法也很赞成。可过了一段时间,主席告诉我,他们反复商量过,说是对于我在生前确定捐献遗体的事,他们办不成。

我又找到兰州市老龄委。老龄委调研室的胡主任忙着给我联系医学院。可他有句话说错了,“这个老头还很精神”。你想想,人家医院是在找遗体,你说老头很精神,人家能同意吗?我私下里想,胡主任官小,不好办事,省委领导说了总算数吧。当天下午我就去了省委信访办。

信访办的杨主任热情地接待了我,并帮我和省卫生厅取得了联系。但得到的答复是,无相关机构,无法律依据,不能接受个人生前遗体捐献。

我于是给全国人大立法委员会写信,可信被拆后退了回来,说是“查无此单位”。后来我知道,我应该写给全国人大法制工作委员会,可人大的工作人员也应该帮我转一转呀。我有些灰心,便不再为这件事跑动了。

前不久我从报纸上看到,甘肃省人大公开向社会征集立法项目,我又来了精神,反复陈述我要捐赠遗体的理由,先后五次送去了我的立法建议。但我总担心,那么多的立法建议,我的建议会不会被筛选掉。

现在,除了我的老伴、大女儿,只有那么几个人能理解我。总有人问我,你又何苦呢?可我坚持认为这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我们打小就受革命教育,现在老了,献个器官算什么。如果社会需要,我现在就可以捐出双脏器中的一个,只要能用到对社会有价值的人身上,我都乐意。

后记:就在记者完稿时,《甘肃省遗体捐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了。记者立刻将这一消息告诉谢光远老人。老人很高兴,说多年的心愿终于可以落地了。可他很快又表示:“那只是暂行办法,如果是正式的法规就更好了!”(《中国青年报》200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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