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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出问题保险公司赔

2002-11-2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明年北京市民就可以买到上了住宅质量险的房子了,房屋质量一旦有了问题,保险公司作赔偿。

住宅质量保证保险,又叫“潜在缺陷保险”。保险责任包括整体或局部倾斜、倒塌,地基超出设计要求范围的不均匀沉降,主体承重墙出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等常见的质量问题。该保险仅限于通过建设部认定的A级住宅,保期为10年,投保费用由开发商支付,消费者在购买房屋的同时获得保单。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时,“人保”将直接向房主赔偿修理、加固或重新购置住宅所用的费用,最高赔偿金额为住宅的销售价格。(《北京晨报》200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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