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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假售假者为何5次被抓4次逃脱

2002-12-01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大字不识几筐的农村妇女唐彩云,两年内在广州棠溪镇制售假冒碘盐50多吨,让周边10万居民吃了她制售的假碘盐。唐彩云4次被抓,但每次都达不到《刑法》规定制假售假5万元以上可追究刑事责任的标准,不仅追究不了她的刑事责任,就连行政处罚都难以实施。她得意地称“法律奈何不了我”。

今年7月24日,有关部门当场查获唐彩云正在交易的假盐1.05吨,在另一地下加工窝点查获假碘盐13.5吨。日前,广州市检察院依据今年9月施行的有关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唐彩云批准逮捕,该法律解释规定,曾因非法经营食盐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非法经营食盐,且数量在10吨以上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人们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如果这起制假售假案是假酱油、假味精怎么办?目前,许多造假者以5万元以下为标准与执法部门展开“游击战”,加上法律对屡教不改的制假售假行为,没有作出明确的处罚规定,使造假势头依然不减。(《中国质量报》2002.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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