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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车票上“二日内有效”怎么理解

2002-12-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1月25日上午,黄先生刚下火车就直奔福建省建阳市工商局12315台,诉称其于23日在浙江义乌购买了当日义乌至建阳的硬座票,却因有急事不能马上走,又看到票面印有“在二日内到有效”字样,便未去退票。第二天他凭票顺利通过义乌站检票上了车,可是到了建阳出站时,验票员认为他改乘车没有办理签证,车票已失效,要处罚他。

类似问题的投诉发生了多次,执法人员颇感棘手。乘客投诉的主要理由是,“限乘当日当次车,在某日内到有效”从字面的通常理解应当是除了乘坐当日当次车以外,只要能在车票限定的某日内到达终点站(已不能对号入座),所持的车票都应当视为有效票。被诉的火车站也觉得委屈。站方认为:《铁路旅客运输规程》中明确规定,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车次乘车时,必须办理签证手续,最迟不超过开车后2小时。

建阳12315投诉台认为:车票属于格式合同,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范。然而火车票面上为何不明示“在有效时限内改晚乘车需签证”等内容呢?是否票面太小容不下?但有心人注意到,在火车票的正面还有空间,在票的背面整版是广告!

由此可见,铁路方面在票面上忽视了需签证条款的明示。依据《合同法》,投诉乘客不应该被补票和罚款。(《中国消费者报》200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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