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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事业单位将试行人员聘用制度

2002-12-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酝酿数年之久的中国事业单位改革悄然启动。

中国的事业单位约有2800万职工,包括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公营机构,是各类人才的荟萃之地。

人事部官员指出,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是一项重大制度创新,将使事业单位职工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事业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建立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就享受什么待遇的用人机制。聘用制度包括公开招聘、签订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亲属回避及人事争议仲裁等制度。

据悉,聘用合同分为短期、中长期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流动性强、技术含量低的岗位一般签订3年以下的短期合同。在本单位工作已满25年,或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已满10年且距退休已不足10年的职工,可签订聘用至退休的合同。(《人民日报·海外版》200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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