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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闯祸女记者被追杀

2002-12-08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1月26日,尼日利亚西北地区的赞法拉州电台播出了一份由副州长欣卡菲宣读的宗教判决命令。这份判决令宣布:“根据伊斯兰法,判处《今日报》女记者伊丝奥玛死刑。”欣卡菲在宣读判决命令时还宣称,全世界的穆斯林都有责任和权力追杀伊丝奥玛。

20岁出头的伊丝奥玛去年6月刚从英国中兰开夏郡大学新闻与政治学专业毕业,回国后应聘到《今日报》当记者。今年年初以来,尼日利亚伊斯兰教和基督教两派对是否应该在尼举行“世界小姐”选美比赛持有不同意见,并不时发生争论。11月中旬,应《今日报》时尚版编辑科拉沃勒的要求,伊丝奥玛为时尚版撰写了一篇有关此次选美大赛的评论文章。但阅历不深的伊丝奥玛万万没有想到,她的这篇评论文章被认为亵读了伊斯兰教义,进而引发了当地穆斯林青年的抗议,并最终演变成一场严重的暴力冲突。尽管闯下大祸的伊丝奥玛事后多次道歉,还辞去了《今日报》职务,并于近日逃到美国避难,但以穆斯林为主的赞法拉州政府仍对她发出了宗教追杀令。

针对这一宗教追杀令,尼新闻部部长杰里·加纳在接受法新社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作为一个法制国家,尼日利亚的所有法律都不能凌驾于联邦宪法之上。他说,伊丝奥玛和《今日报》的所作所为虽然有错,但不足以成为伊丝奥玛被判死刑的理由。(《世界新闻报》20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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