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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GDP缘何小于各地之和

2002-12-1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2年中国统计年鉴》显示,2001年全国GDP为95933亿元,比上一年增长7.3%,而全国各地区GDP之和为106766亿元,且各地的GDP增速也高于全国。记者在走访了国家统计局后获悉,产生这种差异的根本原因是我国目前采用的“分级核算”的制度,即国家统计局根据年度数据核算全国的GDP,各地根据当地的统计数据核算各自的GDP。具体说,有七大原因:

一是企业跨省际的生产经营增加值易被重复计算,如有的企业在各地设立分公司,母公司和子公司所在地有可能将其创造的增加值同时计算在当地的GDP中;二是省际间的商品流通很难精确计算,也存在重复计算的可能性;三是部分地区在统计时剔除价格因素不够彻底,而GDP增速是按不变价格计算的;四是各地区在估计社区服务、家政服务等新兴服务业增加值时容易高估;五是国家统计局与个别地区的计算方法不完全一致;六是各地区核算的国内生产总值不易核实;七是某些地区为了追求政绩而虚报浮夸。(《北京青年报》2002.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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