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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需要“未成年网吧”

2003-01-05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2年11月15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后,乌鲁木齐获许经营的网吧,因害怕遭重罚,大都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但是,“禁令”禁不住孩子们的好奇心,导致一些孩子又重新溜进了电子游戏厅。

寒假还没来临,乌鲁木齐市的孙女士就已开始为13岁儿子假期的去处发愁了。她说,儿子强强2002年暑假期间经常到网吧上网,“废寝忘食”,但她发现儿子通过上网后,知识面比以前广了,于是花5000多元给他买了台电脑,还申请上了网,希望他课余时间能呆在家里。

谁知儿子一有时间,还是与同学一起到网吧上网。儿子说,在家里上网没意思,没有网吧的气氛。所以,孙女士希望能有专门供未成年孩子上网的网吧,这样既可以防止孩子因识别能力和自控能力差,上了对青少年有害的网站,又可以适应孩子喜欢热闹,喜欢探索的习性。

一位网吧经营者说:如果准许他对未成年人开放,他会在假期里白天接待青少年,实行优惠价,并派一个责任心强、技术好的“网管”,指导学生们上网,晚上或非假期对成年人开放。(《工人日报》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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