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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养人可同时继承养父母和生父母遗产吗

2003-01-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十三年前,我被张某收为养子,如今我已结婚。在照顾好养父的同时,我还关心生父母的生活。养父去世后,我继承了他的所有财产。最近,我的亲生母亲又因病去世,我提出要继承生母的部分遗产,但我的哥哥却不同意。说我已继承了养父母的遗产,就不能再继承生父母的遗产。请问,他说得对吗?张捷

专家意见:

根据我国收养法,在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对生父母没有赡养抚助的义务,生父母对养子女没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相互之间也没有继承遗产的权利,所以,被收养人是不能继承生父母的遗产的。但是,有的人被送养后,还常常会去照顾生父母的生活。对此还有相关规定:被收养人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同时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除可继承养父母的遗产外,还可分得生父母的适当的遗产。你虽然不能继承你生父母遗产,但因为你对生父母抚养较多,可以分得适当的遗产。具体数额由你和其他继承人协商,如达不成协议可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制日报》20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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