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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小偷“学法”

2003-01-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1月3日中午,一名青年女子在南京建宁路某市场门前行走时,被两个妙龄女子掏了钱包。失主和几名市民立即追上前,将那两名女子拦住,在一片喊打声中,跑不了的小偷竟拨打了“110”,民警赶到现场后,果然发现钱包就在那两名女子身上。

小偷们为啥要这样做?一位做警察的朋友两年前就告诉我:“现在有好多小偷很懂法,他们不怕警察抓但怕众人围攻,不怕治安处罚但怕当场挨打,一旦有挨打的危险,他们就打110!”

法律没有规定被抓的小偷可以被随便乱打,不但围观者不能打,即使警察也不能打,围观者打他们是“公众的私刑”,警察打他们则是“严刑逼供”。

一个人违了法,当然要进行惩罚,但这种惩罚必须由司法部门来执行,这虽是现代法律理念中最基本的常识,但在多数人的心目中还很淡漠。尤其是在抓住小偷时,所有被盗者和围观者都觉得自己有权力立即惩罚他,甚至觉得这很正义、很自然,于是,“街头私刑”现象便司空见惯。

(《江南时报》2003.1.6岳建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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