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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能私闯学生寝室吗

2003-01-1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长江日报》报道,武汉市洪山区一学生公寓管理人员私配钥匙,乘虚而入收缴学生公寓的“热得快”,引发一场争议。

据该公寓H栋一女生介绍,2002年12月26日晚,她们公寓本学期第四次由于学生使用大功率电器引发火灾,幸好无人员伤亡。为防止此类事故再度发生,27日上午,该公寓组织保卫科逐个寝室收缴“热得快”等大功率用电器。由于每栋楼管理员处均存有该栋各寝室门的钥匙,管理员可以轻松出入寝室。据了解,当天上午该公寓收缴了电炉、“热得快”等近百件电器,其中就包括学生小张的。

中午放学回寝室发现“热得快”被“偷”后,小张激愤难平,他说:“公寓没收‘热得快’可以理解,但这样‘乘虚而入’不是窃贼所为吗?”该公寓不少学生也认为公寓的做法太过分。“既然交了一年1200元的住宿费,我们就是房间的主人,公寓私配房门钥匙,万一遗失了贵重物品责任该谁承担?”而管理员称,公寓为学生着想,不会贪学生的财。武汉理工大学一法律专家指出,高校后勤社会化是近几年出现的,如何界定管理人员私入宿舍行为,法律上尚无明文规定。

(《北京晚报》2003.1.8程亚 赤兔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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