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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斗鸡”没必要

2003-01-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据报道,1月5日,福建漳州市“斗鸡鸡王争霸赛”经过6天11场激烈比赛后落下帷幕。获得“鸡王”称号的漳州斗鸡在随后的拍卖会上以9800元被买走。这次活动的主办方是漳州市芗城区政府,据说不仅让民众感受到“漳州斗鸡”蕴含的博大文化内涵,更重要的是“解放思想,转换脑筋,为斗鸡竞技正名”。

说实话,由政府出面组织斗鸡,多多少少让人感到别扭。斗鸡是一种民间文娱活动,组织斗鸡在如今是一种典型的商业经营行为。无论哪一级政府,都不应直接组织或参与以赢利为目的的商业经营活动,因为政府代表着并行使着公共权力。况且,斗鸡往往与押宝、赌博相联系,弄不好就会构成对政府形象的损害。

如今不少地方政府都表现出发展经济的强烈愿望,但有时却演绎出一些越权、越位行为。政府职能如何准确定位,这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好心办了坏事。(《工人日报》200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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