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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选村主任出动宣传车

2003-01-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日前,记者在江西上饶市信州区北门乡龙潭村遇见一辆别出心裁的宣传车,这辆宣传车不是推销商品的,而是推销人的。

宣传车车身有“信州区北门乡龙潭村廖怀鑫竞选副主任宣传车”的字样,两侧各挂着一块标语:“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开、公正竞争”;“充分体现每个人的意愿,投好神圣一票”。

宣传车的喇叭里,不停地反复播放着竞选词:“尊敬的父老乡亲、大叔大婶、兄弟姐妹们:我叫廖怀鑫,是本村高坂人,今年39岁,高中文化,现从事的职业是皮鞋生产和经营。”

“龙潭村是生我养我的地方,我对这块土地有着深厚的感情,为家乡发展出力是我多年来的愿望。这次有机会竞选龙潭村委会副主任一职,并在第一轮海选中承蒙大家的厚爱,得到大家的认同,盼望各位大叔大婶、兄弟姐妹们在决选时继续投我一票……”

廖怀鑫出动宣传车竞选村委会副主任一事,一时成了龙潭村的头号新闻。赞成此举的村民认为,在改革开放的年代,就是要有点新道道,敢想敢做,村里需要这样的干部。不赞成的村民则另有看法:不就是竞选个村委会副主任吗?搞得这么隆重,小题大作,没这个必要。

廖怀鑫在村里大小也算个能人。从事了10年的皮鞋生产和经营,小有积蓄。他说:“竞选村委会副主任,一是想检测一下自己在村民心目中的形象,二是看到这几年村里的水、电、路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想为村里的公益事业尽自己一份力量。”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王国良表示,廖怀鑫的做法不但不违反有关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而且是在积极地、创新地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有关村委会选举应坚持普遍、平等、直接、差额、竞争和秘密六项原则的法律精神。(《中国青年报》200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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