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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保护农村“留守”幼女

2003-02-02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1年1月11日傍晚6时许,安徽省阜南县苗集镇邵小村村民孙华平呼天喊地赶到苗集派出所报案,称其6岁的孙女失踪。当晚9时,全村人在民警的共同协助下,在本村一户外出打工人家的厨房内找到已窒息死亡的女童,其下身被人撕裂,大量出血。

2002年4月9日晚,苗集镇又发生一起强奸幼女案,11岁的幼女王某某被一男子骗至一桥下,被2次强奸。作案过程中,嫌疑人还无不得意地对受害人说:“我就是镇上警察要抓的坏人”,狂妄的向办案人员发起挑战。

2002年5月25日,与安徽阜南县相邻的河南省固始县境内再次发生一起强奸幼女案,阜南公安局通过对作案现场的遗留物进行DNA鉴定,证明与正在侦查的系列强奸幼女案为同一犯罪嫌疑人。

2002年12月30日上午,专案组将住在阜南县苗集镇马塘村苗大庄的犯罪嫌疑人苗少勇抓捕归案。

现年38岁的犯罪嫌疑人苗少勇,有妻子和两个孩子,是当地小有名气的手艺人,为人爽快,在村内有极好的人缘,因此多次躲过专案组的数次排查。苗少勇交待了其自1996年以来在安徽省阜南县及河北、河南、山西等地实施的强奸杀人、奸淫幼女案件20多起,其中包括“2001.1.11”强奸杀人案、“4.09”专案的系列奸淫幼女案件16起。其所交待的作案时间、地点、手段、情节等方面与专案组侦查获取的证据基本一致。

据苗少勇交待,他17岁开始,就对女人有邪恶的欲望,为了满足自己,他便利用做手艺作掩护,外出游荡、踩点,通过长期观察,将目光盯在父母外出打工,没有反抗能力的农村幼女身上。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近两年来,仅安徽省阜阳市公安立案侦查的强奸案共有129起,其中奸淫幼女案占到1/3多。

据阜南县公安局长万传红介绍,近年来性犯罪呈现的显著特点为:一是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的案发率大幅度上升;二是青少年犯罪和未成年少女被侵害的比例增大。

另一个问题是,目前外出务工经商的农民已近亿人,许多农民夫妇同时外出务工,出现不少“留守”的未成年女性,这些少女乃至幼女就成了犯罪分子的目标。怎样保护这些“留守”未成年女性,已成为摆在人们面前一个迫切的问题。

(《新华每日电讯》2003.1.24 李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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