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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法院院长和他身后的七个律师

2003-02-09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2年春节前夕,一封举报信悄悄地送到苏州市纪委,举报对象是吴江市人民法院院长——费明。谁都没想到,这封举报信犹如一个导火索,先引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牵连苏州律师界,最终震动了整个苏州司法界。

2002年春节前夕,一封举报信悄悄地送到苏州市纪委,举报涉及金额不过万余元,一起普普通通的法官受贿案,对象是吴江市人民法院院长费明。谁都没想到,这封举报信犹如一个导火索,先引爆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再牵连苏州律师界,最终震动了整个苏州司法界。虽然费明现在已在狱中服刑,他所引发的这场地震余波至今仍在,谈到法官受贿、谈到律师行贿,苏州司法界的人士深感忧虑。

按照市纪委的说法,费明案是个“意外收获”,他们最初所掌握的材料不过受贿万元,而费明供述的内容着实把他们都“吓”了一跳,他不仅牵出了自己在苏州中院任民庭庭长时的受贿内情,还带出了另外7位行贿律师,其中不乏当地“大牌名角”。

费明的悲喜剧

费明的五十寿辰看来要在监狱中度过了,剩下一个下岗的老婆和据说“脑子不太好”的女儿在外孤孤单单。大墙内,费明要为他曾经的风光付出8年代价。

费明,出生于江苏省常熟市的军人家庭,小学和初中在上海度过,当过兵、进过工厂、支援过海南。1979年进入苏州市中院,到犯事时,在法院系统整整呆了22年。中院的法官和当地律师反映,费明挺聪明的,业务能力也强,是个人才。

1994年,费明终于坐上了中院民庭庭长的位子,同时还是中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可谓权重一时。苏州是个外向型经济较突出的城市,各种投资开发集中,纠纷自然少不了,尤其是涉及房地产的案件标的额都很大,中院民庭庭长的位子在这些商人的眼里,无异是个财神。

恰好,费明也喜欢结交朋友,律师、公司老总都是朋友,大家一块儿吃吃喝喝、唱歌跳舞,经常出入于娱乐场所。费明自己长得不错,而且还很要面子,嫌老婆“寒碜”带不出去。传闻说,有个女律师曾经主动投怀送抱,二人双双出入各种场合,维持了相当长一段时间,后来女律师向人抱怨承受不了费明的巨额开销,二人这才分手。当然,这位女律师自然已是受益匪浅了。

2001年2月,费明到了富甲一方的吴江市做院长,能够独当一面之后,费明就更加嚣张了。在就职讲演上,他信誓旦旦的样子还让底下的法官们感觉“肃然起敬”,一位曾经跟过他的司机一语道破天机,用不了一个月,你们就会知道费院长的作风。果不其然,费院长刚到地方上就“广交朋友”,明目张胆地进出吴江各类娱乐场所,到下面一去就是三四天,没有人知道他住什么地方,办什么案子。关于费院长个人生活的各种传闻四起。

费明上任吴江市法院院长刚满一年,2002年2月2日,就被吴江市纪委叫去“谈话”,4天后因涉嫌受贿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10号——也就是除夕的前一天,费明被逮捕了。

同年10月,苏州市金阊区法院判处费明有期徒刑8年。

情感投资的背后

从苏州市金阊区法院的刑事判决书所认定的受贿事实看,费明受贿可以分为两种,一为有案之贿赂,一为平日的情感投资。前者,费明供认不讳;对于后者,费明有话要说。

被法院认定为受贿的“情感投资”有三起,特点都是趁着费明有需要,朋友们主动提供“无私”帮忙,而且最重要的是行贿人此时并没有案子要费明帮忙。1998年6、7月间,费明搬新家不久,金??律师主动送来红木餐桌椅一套,价值人民币9000元;同年7月,费明准备赴美考察,樊??律师及时送来美金1000元,折合人民币8279.70元;2001年3月,吴江某厂厂长周??借口费明手机太旧,送上三星A188型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4350元。

还有一件行贿,表面上看与案子有关,其实不然。1997年9月,商人陈×的弟媳有件案子在沧浪区法院,涉案标的不到4万元,陈?因此找到费明,在聊天时,费谈起自己买房子还缺5万块,随即陈?送来了5万元。一年后,沧浪区法院判陈?弟媳赔2万余元。为了2万,行贿5万,显然不合情理。陈?乃苏州一商人,最合理的解释就是“放长线,钓大鱼”。

费明辩称,陈?送钱时并没有托我什么事,他弟媳的案子在沧浪区法院,我没有去打招呼,事后案件也没有上诉到中院民庭,不能认定为受贿。辩护人提出,费明和陈?早就相识,而且关系不错,朋友买房缺钱,提供援手也是人之常情。

费明说,同样的,樊??送1000美金时,也没有案子在中院,我也没帮他什么忙,也算不上受贿罪。

吴江的周厂长回答得再明确不过了,送手机给费明“主要是拉拉关系,厂里万一有纠纷,也可以请费明出出面、帮帮忙。如果出了事,再去找费明,送礼给他,就不太好了,所以先送只手机给他,拉好关系,为今后打基础”。

而这一点,费明本人也很清楚。当问到樊律师为何送美金给他时,费明称樊“希望将来在案件上得到帮助,这只是其个人的主观想法”。

有来有往才是真的交往,谁都不傻,有来无往的亏本生意没人做。对于手中有权的人、更要时刻提醒自己,“君子之交淡如水”。起于财色之交,终将毁于财色。

老律师的心痛

费明的辩护人丁晓农律师是苏州律师界资历最深的大姐,她干了22年律师,素以“耿直”闻名,做过司法局分管律师的副局长,与公检法系统的很多领导都是老同学。她对苏州的司法界了如指掌。

关于费明的案子,丁律师本不愿多谈,“一谈就要生气”。这么多律师被牵扯进去,而且不乏各所的主任,不乏律协的管理层,如今他们的大名被写上了判决书,这是苏州律师界的奇耻大辱。丁律师说,她经常能在公交车、广场等公众场合听见老百姓骂律师黑。每听到一次,她就心痛一次,甚至萌生退意,不要做律师了。

丁律师是1979年入的行。她回忆说,80年代的律师工作认真、作风正派,大家虽然挣钱不多,但都是挺起胸膛做人,和法官、当事人清清白白。回想起来,那真是他们的黄金岁月。

90年代以后,随着社会大环境的改变,一些“脑子活”的律师也跟着变了。他们不再为搜集案件证据、法律分析推理操心了,更多的时间用在社交,周旋于老板和法官之间,成了粘合剂。而正是这些如蝴蝶般飞来飞去的律师,活儿轻松了、案子多了、腰包鼓了,令新入行的年轻人艳羡不已。

丁律师自己有家律师事务所,因为她的“不合时宜”,所里的年轻人私下里常抱怨发不了财,想玩一些小门道都被看得死死的。她担心,自己能看得了几个?能看得了多久?

费明案发时,正好有一帮律师酝酿着要选明星律师,他们推举出的名单与判决书的黑名单颇多吻合,这个结果使得丁律师哭笑不得。如今,律师优秀与否的标准似乎就是他的资产,就是他的长袖善舞,哪怕有的所里连起码的案件存档都没有。

一次费明拿着一叠餐饮的发票想在丁律师所里报销,丁说,这些都是别人请你的吧,你看报销合适吗?费明只好又把发票拿回去了。等到丁律师再在看守所里见到费明时,费明首先就是感谢她的那次拒绝,他说,当初要是多一些人拒绝他,少一些人诱惑他,也不至于走到这一步。把原因找在别人身上,真是奇怪的逻辑。

在大牢中的费明清醒了,而苏州城里的这些律师什么时候才能清醒,这股浮躁之气什么时候能刹住?丁律师也很茫然,她只是说,她经常气馁,想着想着就有要哭的冲动。

“薛革命”的落马

受费明案震动最大的莫过于苏州的法官们。

在谈到费明案的外部环境时,他们对法官现在的待遇颇有微词。他们说,在苏州市,法院中层干部一个月收入才2000元多一点,而他们每个人平均每年要办100多件案子,最多的法官一年自办和协办300多件案件,收入和付出的辛劳不成比例。当然,所谓的比例是参照律师收入而言。

在他们看来,自己在案件中所起的作用远大于律师,收入却远不及律师,心理难以平衡。也许正是有了这种心态,在拿律师钱的时候,甚至有几分“理直气壮”。所以,连一个年年都评上中院优秀法官、外号“薛革命”的老法官薛荣林,这次也落下了马。

说起来,“薛革命”与费明案还有牵连。1999年3月,一起拖欠工程款纠纷案起诉至苏州中院,仲??律师希望此案由“薛革命”审理,便送了时任民庭庭长费明1万元人民币。案件果然到了“薛革命”那里,仲??又送给“薛革命”1万元,薛将这1万元放在办公室里,不知什么原因,既没带回家,又没退成,直到案发。一个合理的解释是,“薛革命”一直在进行思想斗争。

也就是这1万元,“薛革命”晚节不保,因受贿被判缓刑一年。

苏州的一位资深律师说,“薛革命”之所以落马,是因为他根本不会走钢丝,却偏想试一试,结果一试就下来了。其实,会走钢丝的大有人在。这位律师手头上就有一份判决理由颇为牵强的判决书,律师指着在最后落款的法官名字说,这位就擅长走钢丝,光看判决书我就猜到了肯定是他判的。

当事人的双面角色

除了法官和律师,当事人也是受贿案中的一个主角,甚至有时是直接推动力。

在苏州,记者采访一位律师时,亲眼看到当事人前后判若两人的表演,令人咋舌,让人悲哀。

当记者和这位当事人聊到费明案子时,这位陆先生义愤填膺地大骂费明这些黑法官:“都像费明这种法官,老百姓的官司怎么打?给钱就能打赢官司,我们还能到哪里说理去!”不多会儿,轮到陆先生向律师讨论案子了,他笑嘻嘻地问律师和主审法官熟不熟,怎么样能约到主审法官出来吃个饭,交个朋友。当律师拒绝了他的请求后,他还是反复地磨律师,一定要帮帮忙,想个法子接近法官。

记者诧异为何他前后变化这么大,陆先生说:“唉,你不知道。你不找,别人也会找的。与其让别人玩手段,不如自己先下手,再不济也能求个公正审判。这叫花小钱,赚大钱。”

这位林律师介绍,有这种心态的当事人不在少数。一般来说,当事人目的就是打赢官司,至于用什么手段无所谓。

林律师说,有时候是当事人给律师施压,你必须给我找到法官,必须把钱送到,否则我就不找你打官司。和法官熟,而且又愿意利用这种关系的律师,门庭若市。与其说当事人看上的是律师的能力,不如说他们看中的是接近法官的桥梁。由此派生出了一批“三包律师”:包胜诉、包放人、包无罪;“三陪律师”:陪酒、陪赌、陪开心。这些人不见得对法律有多精通,有的可能还是黑律师,却能够很好地满足当事人的需要——专办关系案、人情案。

没有结束的故事

苏州法官受贿案随着费明的锒铛入狱,画上了句号。

而供“费明们”生长的土壤在各个城市都不缺乏,费明的故事在过去、现在和可以预见的将来都在上演着,只是变了时空,换了容颜。

翻查资料时果然发现,去年以来,广东省某市检察机关就查处了一批律师行贿法官的案件,涉案律师有23人,涉及到省属、市属等18家律师事务所。

要想彻底杜绝“费明案”,必须要铲除其赖以存在的土壤——被挤压扭曲了的法治环境。这需要完善律师管理制度,需要监督法官依法审判,需要塑造公平的法治文化……

吴江市法院院长费明和7个律师之间长期存在贿赂关系表明,本应成为制约、平衡关系的法官和律师,却成了一种结结实实的地下“同盟”,沆瀣一气,狼狈为奸。这种现象恐怕全世界都罕见。其中根本原因还是在于审判制度中存在着弊端,律师的执业权益没有保障,本应依法发挥的重要制衡作用,在许多的审理过程中变得完全无足轻重了。中国律师的这种尴尬处境,逼得这群高素质的人不再坐下去钻研法条,而是积极地贴近法官,“勾兑”法律,甚至充当行贿的桥梁……真是莫大的悲哀!

苏州的“费明现象”进一步说明,加快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十六大报告指出:“按着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要求,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

一位法学家说过:“法律的历史表明,没有职业律师阶层就不可能存在法治。”但愿中国的老百姓能早日认可这个结论。(《法制与新闻》200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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