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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人的房产权为何屡受侵害

2003-02-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不久前,记者拜访一位年过七旬的资深摄影师,记者原以为他该有不错的居住条件。然而令人惊讶的是,这位老人竟住在北京西城区一个大杂院里,一间13平方米的平房,没有厨房和厕所。

面对记者的疑问,老人带着几分苦涩与无奈。按照规定,他可以享受100多平方米的福利分房,单位先后给他分了三处住房,除了这间平房外,另有两套两居室住宅。“都给孩子住了。”老人说。

这位老人有一子二女,均已结婚成家,老人的老伴已去世,他将单位分的两套两居室分别让给了两个孩子。就连这间平房也是先给小女儿住,直到她的单位分了房搬走。

几年前,他的大女婿在单位也分到了房子,却继续占着老人的房子,而把新分的房子租了出去,每月坐收1000多元的房租。

不光是这位老人的房产权受到侵害,上海市老年人法律服务中心统计显示,去年,在各种侵犯老年人权益的案件中,房产类纠纷已迅速上升为51.5%。

一些不孝子女为达到侵占老年人住房的目的,采取了多种手法。例如:儿女出资买房,产权被变更;私迁户口,老人丢房,引发纠纷;以赡养为名,先搬进来同住,再行占房之实等等。

在居住条件日益改善的情况下,为什么老年人的房产权屡受侵害?有关人士认为,“利益驱动”是行为的根源。一些年轻人为了满足个人贪欲,父母的财产成了他们觊觎的目标。在父母的财产中,房产则是最有价值的部分,他们千方百计想弄到手。而老年人由于疼爱子女,对子女的侵占意图没有丝毫防范。(《工人日报》20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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