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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新闻开价十八万元

2003-02-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首都某媒体记者孙振日前被丰台公安分局依法拘留。警方介绍说,孙振利用一条曝光新闻向某单位敲诈18万元,已涉嫌触犯刑律。

今年33岁的孙振是黑龙江省来京人员。大学艺术专业毕业后,他被分配到秦皇岛市一所大学任教。后来,他辞职闯荡“江湖”,先后供职于深圳、沈阳等地。2001年11月,孙来到北京,在首都某媒体干上了聘任制记者,负责本单位的热线新闻报道。

2002年12月中旬,孙振接到了一封署名“官众”的来信,反映某单位工作环节中出现的漏洞。经过一个月的明察暗访,孙振调查清楚了该单位存在的问题,并撰写了一篇曝光稿件。

2003年1月21日、22日,孙振攥着所谓曝光稿件,以某媒体记者的身份来到那家单位“了解情况”,并大谈他那篇稿件的新闻价值,还威胁说新闻稿要在某媒体发表。在开价20万元遭到拒绝的情况下,又于1月23日上午拿出了他草拟的一份“一次性买断新闻稿和相关材料”的协议,再次向那家单位开出了18万元的价格。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该单位只好报警,2003年1月23日下午,拿到15万元“交易款”的孙振被警方在“交易”现场当场抓获。

警方查明,孙振与女友已同居多年,儿子已经8岁了。2002年底,孙振向父母借款5万元后,花14万元在秦皇岛买了一套房子。他本想敲诈18万元还清债务后离开北京另谋职业,孰料刚一伸手便被捉获。(《北京日报》《北京晚报》2003.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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