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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接报不出警判赔1万多元

2003-02-1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2002年6月26日凌晨3时左右,在河南省卢氏县某招待所住宿的吴某被响声吵醒,他看到在对面十来米远的国税局楼下,雨中有几个黑影正用铁棒撬着一家商店的铝合金卷闸门。吴某当即唤醒了同室的程某,找到旅馆老板。老板拨打“110”报警,而值班民警竟不耐烦地说:“下这么大的雨,哪有小偷?多管闲事,睡你的觉吧!”说完就挂断了电话。一分钟后,三人再次拨通了“110”电话报警,却又一次遭到了拒绝。20分钟后,3名盗贼把东西装上了三轮车逃窜。事后公安局一直未破案。店主遂状告公安局要求赔偿。此案近日一审终结,卢氏县公安局因行政不作为被判令赔偿店主部分财产损失1.25万元。(《北京娱乐信报》20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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