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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的迷失

2003-02-1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北京邮电大学学生小王,去年4月份开始成为网络游戏《传奇》的忠实玩家。经过8个多月的通宵“鏖战”后,小王在游戏中修炼成了38级的“道士”。可他也意识到自己上了瘾,几乎所有的空余时间都花在这款游戏上。

在网络游戏《传奇》中,一个初学者若要“修炼”到38级(总级别是50级),花费的上网费用和游戏点卡费用共约4000多元,这还不包括占用的大量时间、精力以及情感的隐形投入。有些玩家在辛辛苦苦升到30多级之后,被黑客用木马软件盗取了密码和账号,资金、时间和情感的投入一下子“烟消云散”。

顶着各种各样的非议,网络游戏还是以不可阻挡之势冲入国内,两三年之内就吸引了上千万的玩家。国际数据公司(IDC)中国总部研究总监武连峰近日指出,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在2001年仅为3.1亿元人民币,2002年则骤增至9.1亿元。一般人可能会忽略的是这仅仅是露出海面的冰山一角,2002年电信业务由网络游戏产生的直接收入高达68.3亿元:IT行业由网络游戏产生的直接收入达32.8亿元。到2006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将达到83.4亿元。目前的“暴利”很大程度上建立在“暴力”和疏于管理的基础之上。网络游戏之所以火爆、勾人,很大一部分“粘性”来自网络游戏中打打杀杀、弱肉强食的设置。游戏的设置促使玩家不停地练功升级。然后再到处PK(“杀戮”别的玩家),掠夺人为被设置成稀缺的顶级“装备”。

另外,大量使用外挂(作弊软件)和私自设立网络游戏服务器的行为也正在成为网络游戏产业的癌症。外挂就是盗窃玩家钱财的工具,会严重侵害玩家权益。但外挂行为并没有被清楚界定是否违法,成了一个监管的盲点。

虚拟世界的公平、道德和秩序该由谁来监管?规章制度又在哪里?当玩家在网络游戏中被骗、被偷之后,不禁会质问;当盛大这样的游戏代理商权益受到私服和黑客侵害时,也会这样质问;当无数母亲面对沉迷于游戏而荒废学业的儿子时.更要这样质问!遗憾的是与中国网络游戏产业的庞大规模和增长速度相比,管理和规则显得相对苍白和无力。

2002年引进的外国网络游戏,都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内容审核。

作为赚大钱的工具,网络游戏越刺激越“好”,越暴力越“好”,“粘性”越强越“好”。但是作为一项文化产业,中国的网络游戏必须在赚钱、娱乐与社会道德风气的引领之间探索平衡点。(《半月谈》2003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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