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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竹声声响京城“禁放令”羊年遇尴尬

2003-02-23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春节前,北京规定,今年凡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将被处以500元的罚款。

然而,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记者在除夕夜对北京市的禁放情况进行跟踪报道时却看到,在北京市七百多平方公里的城区禁放区内,记者所过之处,高高低低的楼房都被火光和硝烟所笼罩,居民小区里的许多居民举家出动,或燃放烟花爆竹,或尽情欣赏他人燃放。

“禁放令”为何遭遇挑战?

春节燃放烟花爆竹这一重要民俗在我国已经存在了1000多年。著名法学家、北京大学法律系民法教研室主任贺卫方教授指出,一项法规遭到公民的集体践踏,大致是因为法律本身很糟糕。问题的关键在于政府在立法时要充分反映不同利益集团的利益。全国政协委员焦平生建议北京市有条件地解除禁放令,在市区多开放一些指定燃放地点,并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和销售渠道的管理。(《人民政协报》2003.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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