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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将明确“报废”年限

2003-02-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国家信息产业部正在酝酿出台《电子信息产品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今后,中国制造的电子类产品都将有强制性的安全使用期限。生产厂家必须在产品上标注明确的安全使用期,过了这个安全使用期,生产企业不会再对产品质量负责,也不承担维修责任。

强制“报废”有利于促进产品更新换代,从而拉动产业发展。(《北京晨报》2003.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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