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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惨剧为地铁安全敲警钟

2003-02-27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针对韩国大邱市地铁2月18日发生的火灾事故,韩国专家和媒体分析认为,目前韩国地铁大致存在三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是设备方面的隐患,车站和车厢内安全装置不足。韩国的地铁车站内虽然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设备、自动淋水灭火装置、除烟设备和紧急照明灯,但是这些安全装置在对付严重火灾时仍明显不足,尤其是自动淋水灭火装置。由于车厢上方是高压线,为防止触电,车厢内均没有安装这种装置。因此,此次大邱市地铁发生大火时,不可能尽早扑救。车站断电后,四周一片漆黑,紧急照明灯和出口引导灯均没有闪亮。此外,车站内通风设备容量不大,只能保障平时的空气流通,难以排除大量的浓烟。车厢内的座椅、地板等虽采用耐燃材料,一旦燃烧起来仍会散发出大量有毒成分。火灾的死亡者中有许多是在跑出车厢后找不到出口而被含有有毒成分的浓烟窒息而死的。

其次是法律还不健全。韩国专家们特别指出,韩国现行的《消防法》只注重固定的建筑和设备,而飞机、船舶、火车等移动的大众交通工具在《消防法》中是个死角。韩国媒体报道说,大邱市地铁1997年开通时采用的有关防火安全的标准,还是20世纪70年代韩国首次开通地铁时的标准,已经不适合当前的情况。

第三是安全教育流于形式。韩国每年都进行“民防训练”,学习在紧急情况下逃生和保障安全的知识。但这些民防训练“大多流于形式”。人们在慌乱时全然不知使用现有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平时的麻痹大意,安全意识不强,安全保卫人员不足以及通信联络不完备等等,也是造成此次地铁火灾大批人员伤亡的一些因素。

(《新华每日电讯》200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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